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我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级别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
3.创业实践项目。主要支持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级别
本次立项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推荐)和省级,省教育厅推荐至教育部的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未获批准的参照省级项目执行。其中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设立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二、申报对象
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 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与申报一项创新训练项目。
三、条件保障
(一)经费支持
各高校统筹省品牌专业建设经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自筹经费,支持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各类项目资助标准。鼓励引入企业资金,支持开展产学研结合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政策支持
各高校要健全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完善创新创业训练平台、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为学生开展创新训练项目提供场地、指导教师、信息服务和平台支持;要设立创新创业学分,对于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训练计划,达到预期目标的学生予以学分认定;要持续追踪项目实施与成果转化情况,定期举行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各高校推荐名额详见附件,未足额申报的高校将视情调减下年度立项推荐名额。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各高校组织学生于 5月 30日至 6月 10日期间,登录“江苏 省 大 学 生 创 新 训 练 计 划 平 台”(网 址:https://jsgjc.jsed.edu.cn/cxcypt/,以下简称省平台),在线填报相关材料,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公示。
请各高校于 6月 20日前,完成省平台“立项管理”栏目下“立项信息上报”“管理情况汇报”“结题信息上报”“联系人信息更新”等数据填报任务,从系统导出 PDF文档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至省平台,不需要向省教育厅报送纸质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跟踪问效
各高校要加强对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省教育厅将委托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分层次、分步骤对各高校实施创新训练计划情况进行调研诊断,有关情况将作为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二)做好项目培育
各高校要积极做好项目孵化培育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不断推动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
联系人:贲玉红,王伟,联系电话:025-86118087、83335450。
技术支持:姚青秀,025-83215097,18013908665;宗月,18013908687。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 3 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